養豬場(戶)應根據自身實力(如財力、技術水平、治理水平)、飼料來源、市場行情、產品銷路以及衛生防疫等條件,結合豬的頭均效益和總體效益來綜合考慮養豬規模的大小....
所謂養豬生產的適度規模,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,養豬生產者結合自身的經濟實力、生產條件和技術水平,充分利用自身的各種優勢,把各種潛能充分發揮出來,以取得最好經濟效益的規模....由此可見,任何一個養豬場(戶),在確定養豬規模的時候,都要把經濟效益放在首要位置進行考慮....養豬規模太小了不行,但也不是規模越大越好,要以適度為宜....養豬規模過大,資金投入相對較大,飼料供給、豬糞尿處理的難度增大,而且市場風險也增大....
一般農村養豬專業戶發展規模養豬,條件較好的以年出欄育肥豬5O-100頭的規模為宜,條件一般的以年出欄育肥豬30-5O頭的規模為宜....這樣的養豬規模,在勞動力方面,飼養戶可利用自家勞動力,不會因為增加勞動力而提高養豬成本:在飼料方面,可以自己批量購買飼料原料、自己配制飼料,從而節約飼料成本;在飼養治理方面,飼養戶可以通過參加短期培訓班或自學各種養豬知識,很方便、很靈活地采用科學化的飼養治理模式,從而提高養豬水平,縮短飼養周期,提高養豬的總體效益....
假如想大投入辦大型規模化養豬場,應以年出欄育肥豬1萬頭的規模為宜....在目前社會化服務休系不十分完善的情況下,這樣的養豬規模可使養豬生產中可能出現的資金缺乏、飼料供給、飼養治理、疫病防治、產品銷售、糞尿處理等問題相對比較輕易解決些....